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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了海南房子后悔了不想要了,可以退房嗎? 海南龍華區買房,龍華區不但環境優美,而且生活節奏平穩,特別適合老年人居住。
買了龍華區房子后悔了,不想要了,可以嗎?其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條以及醉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龍華區買房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龍華區購房者滿足以下6個條件,龍華區房子還是可以退的。”
一、由于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繼續的
不可抗力可以是自然因素,也可是人為、社會因素。自然因素包括地震、水災、海嘯等,人為、社會因素包括戰爭、政府政策等。當不可抗力影響了合同的正常履行,龍華區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
二、開發商違約、違法的
開發商違約包括延期交房、不履行合同中規定的義務的,龍華區購房者需注意保留開發商違約證據,向開發商提出解約。
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開發商經龍華區購房者催告后的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交房義務的,龍華區購房者有權要求退房,合同中另有約定的除外。
三、房屋質量出現重大問題的
《司法解釋》第十三條規定“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房屋出現重大問題的,例如樓體出現傾斜、墻體開裂、滲漏嚴重影響正常居住的、主體結構不合格的等多種情況。
如果合同中相關約定,先按合同上的約定處理。如果合同上沒有約定,需要經過專業機構對問題進行鑒定,鑒定結果確屬房屋質量問題的,龍華區購房者有權退房。
四、開發商沒有賣房資質的
如果是期房項目,開發商只有拿到《預售許可證》,才可以開盤賣給龍華區購房者。開發商沒有《預售許可證》就將龍華區房子賣出的,龍華區購房者可無條件退房。
五、面積差絕對紙超過3%
《司法解釋》第十四條規定:“面積誤差比超過3%的,開發商交房時房屋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的面積不符,合同沒有約定處理方式或約定處理方式不明確的,龍華區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開發商應返還已經支付的龍華區購房款及合同生效期間產生的利息。”
這種情況常見于期房項目中。
六、過分遲延產權過戶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海南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屆滿后超過一年,由于賣方的原因,導致龍華區購房者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龍華區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
綜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內容了。如果是因單方解除合同需要具備嚴格的法定條件并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不當行使合同解除權將構成違約。因此龍華區購房者如欲解除龍華區購房合同,應事先咨詢專業律師并按律師的指導意見行使自己的權利。
海南龍華區買房。。。海南龍華區買房優勢:可以驕傲地說海口市龍華區的環境條件還是非常優秀的,很多新海南人扎根海口的原因也在于看中了龍華區的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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